关于印发大红鹰dhy228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20-02-03浏览:392

各党支部、各系(室),各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大红鹰dhy228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院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大红鹰dhy228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  琳、翟明清

副组长:张  玲、王圣祥

  员:张海永、余晓美、王  兵、王大星、庞玲玲、王学金、范媛媛、董春丽、徐应超、蔡  杨、曹文涛、丁  洋、胡  鹏、李晨晨、马  颖、方龙飞、相旭东、周绍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党政办公室。具体分工如下:

(一)教师疫情感染防控组

  长:李  琳、翟明清

副组长:张  玲、王圣祥

负责部门:党政办,各系(室),各党支部

信息上报员:王学金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学院湖北教师返校情况、学院教师与武汉人员接触情况、学院教师感染疫情情况,并及时向学院疫情领导小组、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报送动态信息;传达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配合学校各部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好延迟开学预案,根据开学时间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与教学安排,为学生提供其他教学服务。

(二)学生疫情感染防控组

  长:李  琳、翟明清

副组长:王圣祥

负责部门:党委秘书,院团委,各班辅导员、班主任

信息上报员:周绍鹏

主要职责:做好学生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关注湖北籍学生的行踪去向,统计武汉生源及近期进出武汉的学生情况;抓好学生返校节点和返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向学院疫情领导小组、学生处等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三)舆情监控宣传工作组

组长:李  琳、翟明清

具体负责人:王学金、曹文涛、周绍鹏

信息上报员:曹文涛

主要职责: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媒体报道及学院师生舆情动态,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王学金负责学院微信公众号动态的及时更新和全院教职工qq工作群通知的发布,曹文涛负责学院网站动态的及时更新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周绍鹏负责学生信息的通知。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防范负面舆情和网络恶意炒作。

联系方式:假期期间发现师生疫情请直接拨打相关联络员手机(王学金:15755053908;曹文涛:18855096614;周绍鹏:19855511845)或qq/微信联系。

(四)后勤保障组

    长:李  琳、翟明清

具体负责人:王大星、丁  洋、蔡  杨,各系主任

负责部门:实验室、分工会、教学科研秘书,各系(室),各党支部

主要职责:加强办公场所、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做好消毒工作。加强与校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学院防控工作措施;根据需要,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等,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等。

二、明确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校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院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三、强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院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做好科学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恐慌。(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系(室),各班级)

(二)全面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去向,了解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精准统计师生员工及校内住户(含租住户)往返或者经过武汉及周边地区、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人等情况,及时了解并报告师生员工及校内住户(含租住户)中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发热咳嗽等情况。分别建立学生、教职工假期基本情况和潜在风险信息台账。(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各系(室)、各班级)

(三)做好值班值守和疫情监测报告。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各系(室)要保持与教职员工正常联系,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自126日起,学院落实学校“日报告、零报告”,各系(室)、各班级于每日上午9:00前向学院报告情况,不得谎报、瞒报、漏报。学院疫情防控值班电话:15755053908

自即日起,各系(室)、各班级所有报送信息均发送到专用邮箱,学院汇总经院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学校。每天需要报告的信息内容、格式、报送方式和途径等安排如下:

1.学生动态健康信息。包括本学院所有学生总数、感染病例数量及具体信息、有咳嗽发热等疑似情况病人及具体信息、接触湖北武汉等疫区或者疫区人员且尚未超过14天的学生信息,具体报送格式请见附件一,学院汇总后报送学生处。学院学生健康信息联系人周绍鹏,电子邮箱:493175797@qq.com

2.教职工基本信息和动态健康信息。包括教职工信息统计表和教职工健康状况日报表,其中,教职工信息统计表包括本单位教职工总数、居住地点、感染病例及疑似病例等信息、从外地返回未满14日或者目前尚在外地即将返回教职工信息等。学院教职工基本信息和动态健康信息联系人王学金,电子邮箱:274941310@qq.com

3.积极鼓励各系(室)、各班级开拓工作思路,创造性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先进经验及人物事迹也请及时报送给曹文涛,电子邮箱745342687@qq.com。(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各系(室)、各班级)

(四)加强管控大型活动。全院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各系(室))

(五)加强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加强与校医院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学院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学校有效处置疫情。(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各系(室)、各班级)

(六)应急处理。当学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立即上报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中关于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延期至217日之后开学的工作要求以及疫情发展形势变化,贯彻学校延期开学通知,及时转发学校开学相关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各系(室)、各班级)

2.各班级主动联系假期返乡学生,全面掌握健康信息和返校信息,严格禁止未到开学报到时间提前返校。对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准备提前返校的,要求及时调整返程安排。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前14日禁止返校,待身体康复携带医学证明返校。(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各班级)

3.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学院报告健康状况;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系(室))

4.开学逐一通知学生返校路途中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返校师生进行健康监测。以学生宿舍为单位,设立卫生监督员,做到宿舍卫生一天一打扫,人员每天早晨及中午两次健康报告,做好因病缺课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工作。做实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下沉基层履职尽责;落实党员联系学生宿舍制度,统筹调剂党员干部包楼层、包宿舍,对宿舍卫生和体温晨午两检督查督办。所有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例,第一时间配合校医院转诊。(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各系(室)、各班级)

5.按照学校通知的开学时间及教务处调整的教学计划,科学调整教学安排,对由于疫情而未能按时到校的学生,通过在线和远程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教学服务,确保教学效果。(责任单位:各系(室))

四、严格责任落实

全院各系(室)、各班级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认真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实现疫情防控全覆盖。学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担当作为;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系(室)和个人,要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各系(室))

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系人:

   琳 院党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手机:18005501242

翟明清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领导小组组长,手机:13956295588

    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手机:15955016773

王圣祥  副院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手机:15955008941

王学金 院党政办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手机:15755053908

曹文涛  院党委秘书负责人,手机:18855096614

周绍鹏  专职辅导员,手机:19855511845

 

 

 

 

中共大红鹰dhy2288委员会  大红鹰dhy2288

                                                           202021


终审人:奚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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